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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1 / 3)

林香今年十六岁,也不小了,做事很稳妥。

庄户看起来有些失望,“姑娘放心吧,这边都是老庄稼把式,做事熟得很。”

临走前燕明荞骑银粟跑了两圈,她有点舍不得,按以往的习惯,她肯定要留在这儿吃顿饭的,吃惯了国公府的精致菜肴,来这儿吃点真正的农家饭也不错。

李庄户的妻子做的小鸡炖蘑菇堪称一绝,真的特别好吃,还有猪肉炖粉条,比在寿安堂吃的铁锅炖好吃。

特别香,油汪汪的,炖肉选上好的五花肉,炖好之后再炖粉条吃,燕明荞能吃两碗饭。

但今天回去有螃蟹,不知道要怎样做,当然是留着肚子回去吃螃蟹了。

以后再来吃猪肉粉条好了,还有小鸡蘑菇和鸭汤。

燕明荞有点怕活着的螃蟹,但蒸熟了就红了,根本一点都不可怕,再说了,她兔头都吃,螃蟹多好吃。

燕明荞赶着快些回去,在庄子留了一会儿就回国公府了。

从国公府到庄子来回要将近两个时辰,好在燕明荞出门早,在中午饭之间赶回来了。

她把带回去的鸡鸭鱼肉让林香放小厨房去,然后简单梳洗一番就往正屋跑。

楚铮已经在了,正陪着沈氏说话呢,他冲燕明荞咳了一声,侧过头小声说道:“外祖母答应给我请先生了。”

楚铮眉飞色舞,很是得意,“先跟书院请一个月的假,请先生到侯府教我,看学成什么样。”

沈氏做事有分寸,没让楚铮过来和国公府的姑娘们一道上课。其实也有一部分原因在于,楚铮功课差太多,跟着燕明荞肯定跟不上,跟着燕明月她们也跟不上,而且年纪太大不合适。

郑小娘四公子和虞小娘的五公子倒是今年启蒙,九月份就请先生了,可楚铮有点底子,一块也不行,最好的法子还是单独给他请一个先生。

这是好事呀。

燕明荞真心为楚铮高兴,“等你读书好了,就可以看兵书,做大将军了。”

楚铮苦着一张脸,“做将军还早着呢,你不知道,我若是还跟不上,学不会,外祖母就让我和书院刚进学的学生一块儿念书。”

六岁进学,楚铮今年都九岁了。

他长得比同龄人高些,那么个高个子跟一群小孩儿一块儿,那多丢人。

燕明荞强忍着笑,“那你可得抓紧点,我母亲是想激励你,让你别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学就好好学。”

楚铮在心里叹了口气,“知道,我都知道。”

燕明荞还是想笑,“好啦,请先生最快明日,还有一阵子呢,你现在可以专心吃。”

在屋里都能闻见小厨房传来的香味,香香辣辣的,还有酱香味。

楚铮肚子都饿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饭。

燕明玉没管这俩小孩子,楚铮想自己读书很好,她和沈氏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沈氏打算去问问,找一个好一点的先生给楚铮讲学。

自己知道学就好,这楚铮越来越好,外人见了也会说明玉继母当得好。

于名声有益。

过了有半刻钟,宁湘进屋问沈氏现在要不要传饭,沈氏看着下头饿得开始摸点心吃的两个小的,点了下头。

中午饭是燕明玉的主意,有两道她以前比较喜欢吃的菜,蟹肉煲和香辣蟹。

人多,光这两样菜不够,还有鸡爪煲,另有厨娘的几道拿手菜,凑了一桌八道菜,外加一道鱼汤。

等饭菜摆上桌,四人落座,燕明荞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香辣蟹。

螃蟹煮熟之后颜色变红,但不知是怎么做的,螃蟹上头有金黄的边,看起来很是酥脆,白瓷盘子里夹裹着红青两色的辣椒,还有一些细条状的土豆条,也是金灿灿的。

这颜色可太有食欲了。

燕明玉尝了一口,觉得厨娘做的更好些,以前吃,盘子底总有一汪油,现在炒得干,盘子底下也很干净,看上去有食欲的多。

吃这样的螃蟹就不用蟹八件了,因为螃蟹被揭开了壳儿,又从中间一分为二,剁成了两半,直接啃着吃就好了。

厨娘把截断那面蘸上生粉,下油锅炸个半透,再沥干油,和辣椒炸过的土豆条一块儿炒,先炒出辣椒的辛辣味,再让螃蟹裹上辣油,这样吃起来,外面的壳香辣,里面的蟹肉嫩嫩滑滑,用牙一咬就行了。

螃蟹的鲜甜嫩滑和辣味混在一起,燕明荞觉得这样吃比蒸着吃好吃。

燕明荞先吃了两个过过嘴瘾,然后才把目光转向别的菜,肉蟹煲是炖的,蟹肉没香辣蟹那般嫩滑,吃起来软烂些,但吸饱了汤汁,别有一番滋味。

尤其是把蟹块夹到碗里,把晶莹剔透的米饭都蘸上酱香,一口一口,吃下去极其过瘾。

里面还有虾,燕明荞很喜欢吃虾的,但今日她可是连小鸡炖蘑菇和猪肉粉条都没理会,当然是抓紧先吃螃蟹了。

吃完辣的螃蟹,还可以啃个鸡爪过瘾。软耙的鸡爪透着胶质,有一点点粘嘴巴,里面有小块小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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