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如一日的爱,也消耗完了自己年轻而健康的身体,于今日午后一命归西。
取而代之的,是异世界的一抹执念,二者唯一相同的是,她们的名字都叫宋伶。
“那我和你一起去吧,正好带点新的稻草回来铺床。”
怀疑自己听错了,男人抬起头来,不确定地重复了一遍:“您说,要和奴一起去?”
“嗯,反正被子晒了,没地方可睡,不如跟你一起出去好了。你自己一个人,也不安全。”
他无言。过去他都是一个人去邻村甚至隔壁乡镇去帮忙干农活,晚上八九点钟才能回来,她从来也没说过什么不安全,只会伸手找他要当天的工钱。
不知道她又在打什么算盘,不过自己身上还有什么值得算计的东西,钱已经全都给她了,连买药的钱都不剩了,所以他才不得不冒着被打的风险去捡废品。
见男人还是愣着,宋伶干脆蹲下来,与他保持着不会让他害怕的安全距离“走吧走吧,带我一起,其实我捡破烂技术还不错,不会给你丢脸的。”
“您……好吧。”
男人侧过了脸,不去看她为达成目的而刻意睁大来撒娇卖萌的眼睛。
和宋伶最开始想的不一样,这里并不是所谓的古代,男人说要去捡废品回收,说明这里至少已经发展到近现代的程度。这也不怪她误会,实在是他们家里连一点现代化影子的都没有,身上穿的也都是自己做的衣服。
他佝偻着腰背着大竹篓走在前面,宋伶偶尔放进去一个塑料瓶,总会得到男人欣慰的眼神。她现在确定了,他看她的这种眼神就是欣慰,说实话她感觉有点怪怪的,毕竟她并不是这具身体原先的主人,而他的情绪却全是对原来的少女发送的。
宋伶过去只在影视作品中看到过拾荒者,没想到如今自己现今成为了其中的一员。全程她只负责偶尔捡一两个瓶子,剩下的工作,从捡取、背送再到回收,全由男人来完成。他很熟悉这套流程,想必已经干过不少次。
看着宋伶安安静静站在一旁等待,小小的一只,看着既乖巧又老实,然而在破旧灰衣下,他的身上全是看似这位乖巧少女随意踢打肆虐的痕迹。男人心里一时间五味杂陈,把老板递过来的几张皱巴巴的纸币收叠整齐,双手奉上,递到宋伶面前。
不可否认的是,有女性在身边确实安心了不少,即便只是个弱不禁风的少女。以往他出门时总难免遭到路人的嗤嘲,老板收废品时也故意压价,甚至有一次他不过是梳了头洗了脸,就差点在接钱时被摸了手。
今天没有刺耳的嘲讽,老板也没有压价。因为担心宋伶的身体,他想要早点回去,竹篓没有装满,却比平时还要多了两块钱。
老板用打量的目光毫不避讳地来回扫视着他们,大概是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于是咧开一口黄牙,和宋伶搭话:“小妹,好孝顺喏,和爹爹一起出来捡瓶子,累不累呀?”
男人听完脸都白了,本就佝偻的背弯得更低。他本就比妻主大了十一岁,因长久的操劳更是显老,会被误会也是在所难免,而且,也不是第一次有人这样说了。
法律规定年满十六岁才能领证结婚,可是在他们这种交通不便的山村,十三四岁就嫁人生娃的男孩儿比比皆是,若是被卖做童养夫的,月事又来得早,十一二岁就会被洗刷调教好学着侍奉妻主。
童养夫和他这样的等妻郎一样,都是被自己的家庭舍弃的存在,有的是被母父亲手卖给妻家,有的则是交由人牙子转手。被人牙子调教过的男孩儿性情柔顺,而直接由母父之手卖掉的则更加干净,更受买主的喜爱。
他就是被母父亲手卖给宋家的,因为手脚勤快性情温顺,婆公对他很是满意,欢欢喜喜交了钱,母亲也欢欢喜喜接了钱,一把把他推到公公的面前。只有父亲临走时偷偷回头看了他一眼,在接触到他的目光后又闪躲地避了过去。
他一直是个懂事的孩子,大家都很高兴,所以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的。进门那天,公公还帮他换下了露了脚趾的破布鞋,连夜给他改了一双合适的棉鞋。
公公把他抱在怀里,说以后他就是宋家的女婿,等到以后妻主出生了,他陪着妻主长大,感情一定很好,到时再多生几个大胖闺女,给他们二老抱抱。
可是,一年又一年,公公始终没能怀上孩子,婆公对他的态度也渐渐变得不耐烦起来。他们按着他每天给送子娘娘磕头,让他去洗全家人的衣服,还打发他去除草浇水。
他不怕累,也不怕苦,只想要和婆公一样的温馨家庭。他和婆婆公公一样,日夜期盼着小宋伶的到来。
一腔痴情错付,满腹热忱落幕,他的爱随同他对幸福的期望一同死去。到如今,明日吃食都成问题,活着便好,哪里还敢奢望更多。
“孝顺?”
从今天早上起一直心平气和的宋伶突然语气急促起来,男人下意识缩了缩脑袋。被误会是他这种人的女儿,她一定是要发火了,只要她生气,就会不分场合对自己动手,来维护那几分可怜的大女子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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