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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节(2 / 3)

一个月能挣十两银子。”

“他儿子在县城摇船,挣的应该也不少,不久前还娶了个县城的媳妇儿,那姑娘长得跟天仙似的,还陪嫁了四船嫁妆!”

……

隔壁村的人听得津津有味,不出意外的话,不久之后,附近村子的人就都知道黎青执和金大江的事情了。

不过他们没有聊太久,很快就有人来安排他们去干活了。

征来的民夫非常多,但苟县令提前做了很多准备,采纳了黎青执和朱前的一些意见,倒也将这些人安排得井井有条。

他们中矮小瘦弱的被挑出来去做砖坯或者其他一些不需要力气的活儿,那些身强力壮的,则被分成不同的队伍,去平整土地或者挖泥。

苟县令提前交代过,让这些民夫带了一些锄头过来,他又提供了一些,此时倒是不缺工具。

苟县令还安排了人在民夫中巡逻,给那些干活勤快的人发奖牌,得了奖牌的人,等下吃饭的时候可以额外得一个煮鸡蛋。

县令大人在旁边看着,好好干活还可以多得一个鸡蛋……人们干活的时候一个比一个卖力。

苟县令瞧见,让人拿来一个崭新的锄头试着挖泥,但他将锄头用力扎进地里之后,怎么拉都不能把那块泥给挖出来。

他虽然并不文弱,但干体力活还是不太行。

因着这个原因,苟县令对那些民夫多了些敬佩,还道:“我年幼时曾被父亲带着干农活,自以为是会种地的,但现在想想,我学的恐怕都是假把式。”

“县令大人下过地?”黎青执有点好奇。

苟县令道:“下过,我父亲觉得人应该知农桑。”提起这件事,苟县令就又说了些自己以前的事情。

苟家不是大家族,但也是书香门第,为了家族长远考虑,他们对家族里的孩子要求很高,苟县令很小就要开始读书,还要学琴棋书画之类很多东西。

他有读书的天分,后来就专注考科举,其他一些没有天分的,则走了其他路子。

黎青执觉得苟家这么做挺好的。

说起来,原主的父亲对几个儿子要求也高,当时原主家里还算有钱,但原主很多事情都要自己做,后来学着当师爷,更是到处跑没少干辛苦活。

要不是有足够多的生活经验,原主肯定没办法顺利逃到庙前村。

他将来一定要让黎大毛黎二毛多做事,怎么都不能像隔壁姚振富一样,被养得啥也干不成。

民夫们开始干活没多久,肉香就从远处飘来。

这次建码头管饭,一天给两顿,所有来干活的民夫都能分到一个陶盆,到了时间,他们就分批去盛饭,等他们盛好饭,会有人在他们的米饭上面浇一勺菜。

这陶盆是县城的瓷器行捐的,上面印了瓷器行的名字,民夫们领陶盆的时候,还有人将瓷器行的名字告诉他们。

而他们今天吃的菜,是猪肉炖豆腐干。

猪肉去骨切成丁,和同样切成丁的豆腐干一起煮,肉和豆腐干全都混在一起,这样不容易因为谁分到的肉多谁分到的肉少闹矛盾。

“这菜也太好了!”

“顿顿都能这么吃吗?”

“肯定不能,今天是头一天才能这么吃的吧?”

“这盆真不错,能盛很多饭!”

……

人们正说着,就见苟县令也来排队了!

苟县令竟然跟他们吃了一样的饭菜!

一时间,来干活的民夫感动不已。

而他们敬仰感动的目光,也让苟县令愈发觉得,不能亏待了这些老百姓。

黎青执将这情况看在眼里,心情挺好的。

他让苟县令在崇城县有了很好的名声,而这名声,会架着苟县令,让他成为一个好官。

大锅饭味道并不好。

这年头给谷子脱壳很麻烦,虽然有利用水力的机器可以舂米,但效率还是很低,所以他们今天吃的是糙米饭。

猪肉丁炖豆腐干丁,这也是再简单不过的菜。

但因为心情好,苟县令一点没嫌弃,见百姓吃得这么高兴,他甚至打算把之前朱前送他的金盒子捐出来,买猪给百姓吃。

普通民夫都吃得这么好,伙房里的人就更不用说了!

金大江是苟县令身边的人带过来的,朱前都跟他称兄道弟,伙夫们都觉得他是大人物,对他特别恭敬。

他在伙房里,哪怕什么活儿都不干,也不会有人说什么,但他不是这样的人——金大江一直在努力干活。

明明有背景却还这么努力……伙房里的人都对金大江很有好感,吃饭的时候,周厨子更是给他盛了两大勺菜。

金大江很少吃这么好,捧着饭碗都有点回不过神来。

另一边,黎青执吃完一盆饭之后,又去排队要了一盆饭。

普通民夫只能盛一次,但他是苟县令身边的人,多吃几盆也是可以的,当然为了不引起别人注目,他吃上两盆也就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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