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的腰眼仿佛在邀请他,这里是最佳的握点。
他喜欢那张照片,相比起其他的照片,那一张照片带给他的欢愉更是令他难忘。
最后明曦没有成功说服他,同时也鬼迷心窍的被美色勾引,傻乎乎地上了男人的车。
绅士刻在他的血脉里,温斯特替她开了门,一手扶着门框,俯下身将她罩在阴影底下,他实在太靠近她了,鼻尖甚至能闻到她的发香,他想要再靠近一些。
再一点点,再一点点就能吻上去。
明曦回过头,想要拉远一点距离,他抓准时机拉开距离,仿佛刚刚想要凑上前亲吻她发间的人不是他。
她的心跳得飞快,双手抱着包,从下而上紧张地看着她。
像只小鹿似的。
他面无表情地从上而下地看着她,尔后轻轻地对她勾唇笑,无害得就像好多好多年前,那个站在灯火之间的纯粹男孩。
温斯特低着嗓音,说了一声,「当心些。」就将车门轻轻合上。
哒。
细微的气流窜过她的脚踝,带来丝丝的战栗,从下而上蔓延开来。
当心些。
他的那句话总有中话中有话的隐喻。
温斯特的车没有奇怪的味道,就连香气也没有,车子大概是新提的,仔细闻闻还能闻到皮革的味道。她坐上副驾驶的时候,能感受到顺滑的皮革滑过她的肌肤。
明明他一丁点都没有碰触到她,但仅仅只是因为看见了他,她就仿佛能自我产生幻觉。
男人的指修长而白皙,是天生用来弹钢琴的手指,此时搭在冷黑色的方向盘上,有一种被他掌握了一切包括了生命和呼吸的窒息恐惧。
如果放在前些年,她不会从他身上衍生出那些污秽的幻想,他是多么纯洁高贵的存在,她就连多想一些都是对他的荼毒——但现在,她不由自主地想道,他的手或许就不应该放在方向盘上。
那该放在哪里?
明曦垂下眼,不敢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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